鼻梁不长痘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白洁小说网www.77sea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霍姝不置可否。

之前身在宫中只觉得自己父王是个冷酷无情且看不上自己的人,第一次出宫看京城景观,就体会到了父王的伟大。

但是这不代表自己能原谅他。霍姝暗想。

霍泽灏看着霍姝,心里却想着她的血骨能力控制得怎么样。

“你今天有练功吗?”霍泽灏开口问道。

霍姝以为霍泽灏问的是武功,想也没想就开口说道:“仙侍每天看着我练的,今天要学点别的吗?”

“今天随我一起静坐吧。”霍泽灏建议道。

“啊?好。”霍姝点头同意。

“把注意力集中在丹田。”霍泽灏坐下以后,想了半天才找到灵力的替代词。

“好的。”霍姝静坐。

用这么离谱的形容词,兄长估计是知道了吧。霍姝吐槽道。

过了一会儿,霍姝悄咪咪地睁眼,见霍泽灏静坐冥想,没有反应,便悄悄取出匕首给自己手上划了一刀,随后开始聚气凝神。

霍姝进入精神之海以后,便开始控制起自己的血液。

虽然感受不到外界,但是霍姝能感应到那些流出来的血液的变化。

霍泽灏缓缓睁眼,表情严肃地看着霍姝将手臂上的血液变成各种形状。

从血滴到血珠再到匕首、羽扇……

严格意义上来讲,血骨属于禁术,获得过程凶险万分,连千年大妖都无法承受,更何况霍姝这凡人之躯。霍泽灏暗想。

听姜太公说,之前修炼血骨的凡人,大多在修炼过程难以忍受这疼痛,无法控制地掐死自己;而仙人堕魔若是选择修炼血骨,无法忍受之时会强行突破,以至于筋脉尽毁,五感尽失,三月之内暴毙而亡。

修炼血骨并不是一条光明正道,修炼者基本上都是选择独自修炼。若是有人相助,也并不是没有修炼成功的可能。之前的血骨魔王就是这样的例子,他与霍姝的区别就是血骨魔王是魔,而霍姝是实打实的凡人。

若是有人相助,这人,是人还是魔?

最近在宫里探查过,并无魔物出现的迹象,但若是人,又怎么帮助的霍姝,又为什么要帮助霍姝?

霍泽灏把宫里宫外的人都想了一遍,却突然想起一个人的名字。

大祭司司音。

这是最有可能的人。上次在朝中见她,已经探不出她的巫女之力,或许是为了求生,选择霍姝作为交易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重生后,娘娘在后宫横着发疯

重生后,娘娘在后宫横着发疯

空绛的辣白菜汤
上辈子,宣芷心中有丘壑,却因守诺,未曾越雷池半步,最后却落得家族覆灭、幼子消陨、自己不得好死的下场。 想守护的一样都没握在手心。 她怨和悔太重,灵魂久久不愿离开这莽莽深宫,看着仇人过得逍遥自在,没遭任何报应,宣芷怨气日渐冲天,差点成了厉鬼,屠杀整个皇宫。 不过没屠成,因为成为厉鬼之前,宣芷就被地府的官差收走了~ 再睁眼,宣芷回到了刚进宫那年... 她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~ 但...上天既给了机
言情 连载 40万字
天命小仙宝,凤凰涅盘了

天命小仙宝,凤凰涅盘了

千寻之下
简介: 在山上称王称霸了三年的洛洛,师伯才来了一个月,就每日饿肚肚的不行。 什么?下山?正和她意。 不到四岁的洛宝,回到凤家,作为全家最宠爱的小郡主,也成了镇国公府唯一的一位女儿。权倾朝野的国公爷变成了女儿奴,走到哪儿都是炫耀的不行,还有五个优秀的哥哥宠上了天。 还一不小心,洛宝混成了圣都城权贵里的团宠,在皇宫都的横着走。 每日捉鬼除妖降魔的洛洛,带着灵蟒和灵虎吞遍天下邪崇,整日神气的不行。 洛
言情 连载 58万字
满门炮灰读我心后,女主被杀疯了

满门炮灰读我心后,女主被杀疯了

此情无忧
叶潇潇穿书,发现自己是将军府的真千金,回到叶家,却惊悚的发现她的全家竟然都是炮灰。 叶夫人:女主是谁? 叶将军:凌迟处死? 大哥:什么?喜欢欣欣?我怎么不知道? 二哥:是谁在说话? 三哥:别人的钱袋子?那可不行。 四哥:就什么啊?怎么不说了。 最后叶家全家平平安安,叶潇潇也从摆烂的炮灰成为众人的团宠,娃爹也出现了,还要娶她。 叶潇潇:
言情 连载 112万字
高武:睡醒之后,世界变了

高武:睡醒之后,世界变了

三尺烟火
一觉醒来。 原本的世界,好似一夜之间被完全替换。 武道、武者、武技、功法...... 妖族肆虐、外族入侵、内乱不断。 且看一个小人物,是终身碌碌无为,埋葬于茫茫人海;还是武道通神,踏上世界之巅。
言情 连载 84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