鼻梁不长痘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白洁小说网www.77sea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霍姝不置可否。

之前身在宫中只觉得自己父王是个冷酷无情且看不上自己的人,第一次出宫看京城景观,就体会到了父王的伟大。

但是这不代表自己能原谅他。霍姝暗想。

霍泽灏看着霍姝,心里却想着她的血骨能力控制得怎么样。

“你今天有练功吗?”霍泽灏开口问道。

霍姝以为霍泽灏问的是武功,想也没想就开口说道:“仙侍每天看着我练的,今天要学点别的吗?”

“今天随我一起静坐吧。”霍泽灏建议道。

“啊?好。”霍姝点头同意。

“把注意力集中在丹田。”霍泽灏坐下以后,想了半天才找到灵力的替代词。

“好的。”霍姝静坐。

用这么离谱的形容词,兄长估计是知道了吧。霍姝吐槽道。

过了一会儿,霍姝悄咪咪地睁眼,见霍泽灏静坐冥想,没有反应,便悄悄取出匕首给自己手上划了一刀,随后开始聚气凝神。

霍姝进入精神之海以后,便开始控制起自己的血液。

虽然感受不到外界,但是霍姝能感应到那些流出来的血液的变化。

霍泽灏缓缓睁眼,表情严肃地看着霍姝将手臂上的血液变成各种形状。

从血滴到血珠再到匕首、羽扇……

严格意义上来讲,血骨属于禁术,获得过程凶险万分,连千年大妖都无法承受,更何况霍姝这凡人之躯。霍泽灏暗想。

听姜太公说,之前修炼血骨的凡人,大多在修炼过程难以忍受这疼痛,无法控制地掐死自己;而仙人堕魔若是选择修炼血骨,无法忍受之时会强行突破,以至于筋脉尽毁,五感尽失,三月之内暴毙而亡。

修炼血骨并不是一条光明正道,修炼者基本上都是选择独自修炼。若是有人相助,也并不是没有修炼成功的可能。之前的血骨魔王就是这样的例子,他与霍姝的区别就是血骨魔王是魔,而霍姝是实打实的凡人。

若是有人相助,这人,是人还是魔?

最近在宫里探查过,并无魔物出现的迹象,但若是人,又怎么帮助的霍姝,又为什么要帮助霍姝?

霍泽灏把宫里宫外的人都想了一遍,却突然想起一个人的名字。

大祭司司音。

这是最有可能的人。上次在朝中见她,已经探不出她的巫女之力,或许是为了求生,选择霍姝作为交易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穿书后,抢了女主万人迷的属性

穿书后,抢了女主万人迷的属性

捧月亮
沈离是一个化学博士,素有实验狂魔称号,就在她为了一个实验熬了两天两夜后,光荣猝死了。 然后穿了书,成为了书中同名同姓的炮灰。 原主是个恋爱脑,喜欢男主把家里败光,因此和家人闹翻了,所以沈离穿来就成了狗都嫌的人。想想书中她的下场,便觉得浑身发冷。 她有三个哥哥。 大哥继承父亲遗愿,努力读书,参加科举,做了官。 二哥天赋异禀,手艺高超,成为一代大家。 三哥武功高强,闯荡江湖,成为受人景仰的大侠。 可在
言情 连载 43万字
重回八零,离婚的老婆回城了

重回八零,离婚的老婆回城了

胡椒不吃花
因当年太过混账,妻子离婚出走。 一次在外胡混彻夜不归,导致一双儿女被拐走卖掉。 时隔二十多年,秦向河再次回到逃离的家乡。 意冷之际,意外回到孩子被拐的当夜。 这一世。 他不光要照顾好家人,一起过上朴实无华的首富生活。 还要在这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,打出一片独属于他的黄金版图。
言情 连载 0万字